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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北理工学院校园禁止遛放宠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学校发现校内无主犬、猫(俗称流浪狗、猫)等动物数量有所上升,个别师生擅自在校园内饲养遛放宠物以及在校内投喂流浪猫、狗过程中被咬伤和抓伤,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给师生员工的健康带来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学校出台了《淮北理工学院校园禁止遛放宠物管理办法》(校发〔2023〕44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所指宠物包括猫、狗、兔子、仓鼠及鸟类等。

二、严禁在校学生和第三方员工在校内饲养和遛放宠物。

三、各单位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若有饲养的严禁在校园内遛放上述各类宠物。禁遛区域包括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学生公寓、校园各类商业中心和公共区域等。

四、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投喂流浪猫、狗,一经发现将曝光其行为并通报至所在单位和学院。

五、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预防、控制疾病传播意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不在学校内饲养宠物,因违规饲养宠物和投喂流浪猫、狗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纠纷,均由当事人承担。

六、后勤保卫处将在属地公安、城管的指导下,会同学生处、物业等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园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学生公寓和其他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学生饲养的宠物和流浪犬、猫进行清查,查获的宠物上报至淮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养犬办公室统一安置,对不听劝阻、执意养宠和遛宠的行为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七、请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监督,发现校园内有学生养宠和教职员工遛宠行为的请及时向学校后勤保卫处举报,举报电话:0561-3880187,19156188611。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在校学生已带入校园的宠物,限在七日内自行予以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学校将介入查处,并没收其宠物报送至公安部门统一安置。

学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青年路8号淮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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