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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理工学院膳食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校膳食委员会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精神,坚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饮食健康为根本宗旨,其主要职责为:

第一条 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监督学校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收集反馈师生和家长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营养食谱,逐步提高师生和家长对食堂的满意度。

第二条 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检查监督食堂食品安全,确保伙食安全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第四条 定期检查食堂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注意营养,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伙食质量。

第五条 经常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经常检查采购人员外购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情况。

第六条 每月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

第七条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每个学期进行一次的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

第八条 膳食委员会委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领导,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学生。

第九条 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监督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严格监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它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杜绝浪费现象。

学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青年路8号淮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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